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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建局软环境建设公开承诺
一、规范行政收费,严格按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,并把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。涉及重点项目的行政性收费,标准按下限执行。
二、简化手续,压缩办事时限。房产登记调整为26个工作日内完成。租凭手续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。
三、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,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责、权限、执法依据、执法程序等公开上墙,实行挂牌服务。
四、开展特色服务,实行绿色通道。对孤寡老人、残疾人、军烈属办理业务,指派专人办理并在收费上给予一定优惠。
五、执行区委、区政府规范审批、检查、收费、处罚行为的制度规定。设立投诉举报电话,做到接案必查,对投诉举报问题,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。
区地税局软环境建设公开承诺
一、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。完善12366咨询热线,及时更新地税网站网页内容,以满足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宜的要求。
二、提高服务效率,只要手续、资料齐全,税务登记、税务登记年检、纳税申报、外出经营证明、购买发票等事项一次办成。
三、对纳税人实行涉税疑点约谈、函告制度,使征纳双方在税法面前平等地交流与对话。
四、除举报案件和上级安排的专项检查外,对每户纳税企业年度检查原则上不超过一次;对纳税信誉好的纳税人,两年内不予纳税检查。
五、推行首违不罚制。对首次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轻微,未造成严重后果,且能主动消除后果的纳税信誉好的纳税人,只进行批评教育,不给予行政处罚。
七、设立软环境投诉举报电话,对群众举报的违诺事件,一经查实,对责任人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,并将追究结果向举报人反馈。
举报电话:3710432 接待科室:监察室
发展计划局软环境建设公开承诺
一、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、转报。只要手续资料齐全,审批权限内的,5个工作日内批复;审批权限外的2个工作日报市计委审批。
二、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的审批、转报。只要手继齐全、资料齐全、审批权限内的,5个工作日内批复;审批权限外的,5个工作日内报市计委审批。
三、审查设立企业或其他组织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申请时,只要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应当当场予以办理。在项目审批过程中,本着急事急办,特事特办的原则
四、执行区委、区政府规范审批、检查、收费、处罚行为的制度规定。工作人员不兑现承诺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,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,并追究领导责任。
举报电话:3711559 接待科室:局长办公室
二道江区人民法院软环境建设公开承诺
一、主动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,选派优秀法官承办我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案件,在审理案件中实现“三快”,快立案、快审理、快执行。
二、在办理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案件中,不轻易查封、冻结企业的设备和企业的银行账户,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。
三、在办理案件中,实行司法救助,对困难企业、特困下岗职工、无生活来源的诉讼当事人,实行诉讼费用减、免、缓制度。
四、对破产、改制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诉讼案件、人数较多企业(集团)诉讼案件、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劳动争议案件,积极稳妥的做好调解工作,保证职工利益不受侵害,国有资源不受损失。
五、规范案件审理程序,公开开庭提高审判效率,保证案件质量,确保案件在法定的期限内结案。
六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设立软环境建设意见箱和群众举报电话,做到接案必查,保证5日内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举报人。
举报电话:3717553 3719100
接待科室:法院监督室
二道江工商分局软环境建设公开承诺
一、投资兴办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,实行注册资本申报制,不受注册资本数额限制。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为注册资本的,只要出资各方协议约定,不受注册资本比例的限制。
二、设立中外合资企业,外商投资比例不受“不低于注册资本25%”的限制;外商投资企业税后利润再投资设立有限公司,外资比例超过25%的,可按外商投资企业对待。
三、除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外,其他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前置审批一律不再作为登记的依据。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准前置审批的,在筹备期间可发给时限为6个月的筹备期营业执照。
四、除法律、法规对特殊行业的注册资本有最低限额要求外,其他具备生产经营条件、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企业,其注册资本总额可在首期到位10%的前提下分期到位,时限为两年。
五、将法定的登记注册时限由30天调整为5个工作日,动产抵押登记时限由7个工作日调整为2个工作日。其中手续、资料齐全的即来即办。
六、执法人员不兑现承诺或违反总局“六项禁令”的,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、调离岗位和行政处分。同时,追究领导责任。
七、执行市委、市政府和区委、区政府规范审批、检查、收费、处罚行为的制度规定。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举报人。
举报电话:3712441 接待科室:办公室
二道江公安分局软环境建设公开承诺
1、主动上门为重点企业招聘的管理和专业人才及雇佣人员办理户口、证件,促进企业人才流动。
2、实施罚没不开具正式票据全额退还,除法律、法规明确规定外,对具有弹性的行政收费,一律执行下线。
3、加大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,凡是涉及企业的各类案件,优先受理、优先组织警力开展侦破和查处工作。设立为企业服务的热线电话,随时为企业提供各方面的服务。
4、在办理经济案件时,慎用强制措施,对涉及到企业法人代表的一般不采取刑事拘留以上的强制措施;犯罪嫌疑人愿意提供财产保证的,不冻结企业账户,不查封生产性物资。
5、对符合规定在我区落户的人员(包括农转非),除收取国家规定的工本费外,不收任何费用。
6、在不危害社会安全的条件下,对有利于扩大再就业的治安管理业,如娱乐场所、特业、废品收购等,取消一切审批手续和程序,纠正随意检查、因管理而干扰其生产和经营活动。
7、设立软环境投诉举报电话,对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问题的,及时立案查处,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向投诉举报人反馈。
举报电话:3719926 接待科室:办公室
二道江供电分公司软环境建设公开承诺
一、强化二道江客户服务中心的职能,按照只要客户一个电话其余事情由我来办的服务理念,做到服务进社区,供电服务真情贴近客户,建立供电服务公示栏,公示客户用电和交费情况。
二、加强设备维护,保证电能的连续供应和电能质量。
三、按照公司总体部署加紧实施银电联网工程,预计6月末前可全面实施。
四、按照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公布的供电服务八项承诺要求,认真履行职能,做到不违诺,用优质高效的服务让政府满意,让客户满意。
五、认真贯彻执行区委、区政府关于规范审批、检查、收费处罚行为的规定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设立软环境投诉举报电话,对违诺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,并将处理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给投诉人。
举报电话:3923102 接待科室:办公室
国税二道江管理分局软环境建设公开承诺
一、设置特殊服务窗口。在税收征收大厅内设置下岗再就业人员、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孕妇等纳税人特殊服务卡,优先办理涉税事宜。开通12366咨询热线,以满足纳税人通过电话办理各项涉税事宜的要求,全天候为纳税人办税提供方便。
二、在税务稽查工作中,实行查前可自纠、查中必反馈和查后有回访的新措施,纳税人在无主观恶意情况下,税务登记、涉税备案、纳税申报、账簿设置等做到首次违规不处罚。通过发送手机短信、电子邮件、电话催办等方式,为纳税人提供预警服务。
三、实行“一站式”服务,只要手续齐全,保证纳税人办理相关事宜一次成。实行预约服务,在征期内与有关纳税人提前约定办税日期。实行延时服务,即每月征期内不管时间早晚直到最后一个纳税人涉税事宜办理完毕。实行延伸服务,即每月申报征期内将纳税申报延伸到老、弱、病、残等行动不便的业户家中。
四、认真贯彻执行区委、区政府规范审批、检查、收费、处罚行为的制度规定。
五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设立软环境投诉举报电话,做到接案必查,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举报人。
举报电话:3712207 接待科室:人事监察科
二道江国土资源分局软环境建设公开承诺
一、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乡居民建房用地,符合条件,材料齐全的,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局审批。
二、对经批准的个人住宅用地,经验收合格后,材料齐全的,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局审批。20个工作日内领取土地证书。
三、对申请土地变更登记的个人住宅用地,材料齐全的,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局审批,20个工作日内领取土地证书。
四、按国家的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收缴费用,严格执行收费标准。对下岗户、特困户、残疾人符合减免条件的按程序申报,给予适当减免照顾。
五、接待信访人、控告人、举报人态度要和蔼,记录准确,汇报及时。
六、执行区委、区政府关于规范审批、检查、收费处罚行为的规定。设立投诉举报电话,对违诺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,并将处理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给投诉举报人。
举报电话:3713178 接待科室:办公室
二道江区环保局软环境建设承诺
一、与工商分局联合开展窗口式办公。对不需要做环评的要3日内办完,对需要做环评的要30日内办完。
二、收费实行微机联网管理,减少人情收费,防止“三乱”行为和吃、拿、卡、要等现象的发生。
三、继续强化环保热线的作用,对接到群众反映环境问题的电话立即出动,在本区内的要在15分钟内到达,在其他乡镇的要在40分钟内到达。
四、全面解决处理好环境信访案件,特别是对冒黑烟锅炉的治理和噪声扰民问题,要加大执法力度,给居民以满意的答复,保证二道江区有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。
五、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,对违反廉政规定搞以权谋私、权钱交易、服务质量差、责任心不强、态度粗暴的,做到有案必查,一查到底。保证在10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。
举报电话:3713665 接待科室:办公室
计经局软环境建设公开承诺
一、技改项目建议书的审核报批工作,根据所提供报批请示或技改建议书进行审核上报,回复批文,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报批。
二、新产品的审查、试生产、开发、申报省优工作,根据产品的技术鉴定、试生产请示、项目推广建议书、省优申报情况,通过受理、审查、经向市经贸委报批,争取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此项工作。
三、技改项目可行性报告,根据企业的请示与可行性报告,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与审查。
四、中小型企业的改革工作,根据《公司法》、《企业法》等有关规定,根据企业申请,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与评估验资报告情况进行受理审批,在6个月内完成。
五、以发起设立方式组建股份有限公司(含增资扩股),根据《公司法》有关规定和有关申报材料实际情况进行受理、论证与报批,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六、新组建企业集团的受理审批工作,根据所提供有关申报材料,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七、执行区委、区政府规范审批、检查、收费、处罚行为的制度规定。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设立软环境投诉举报电话,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举报人。
举报电话:3719158 接待科室:办公室
计生局软环境建设公开承诺
一、积极为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和二次创业目标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,在全区大力开展“三结合”和“五关爱”活动,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向深入。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,组建人口与计划生育协会,为育龄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。
二、认真执行《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,简化程序,方便基层和群众。
三、认真贯彻执行区委、区政府关于规范审批、检查、收费、处罚行为的规定。
四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设立软环境建设意见箱和群众投诉举报电话,做到接案必查,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举报人。
举报电话:3701878 接待科室:综合科
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软环境建设公开承诺
一、主动为我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,优先查处破坏、干扰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,为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创造宽松的法制环境。
二、加强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,严肃查处在行政管理和司法活动中,妨碍公平正义,严重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渎职、侵权案件。严禁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插手民营企业经济纠纷、越权办案等违法行为。
三、在办理案件中,不轻易查封、冻结企业的银行账户,不损害企业声誉和品牌,对涉及企业负责人、技术骨干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犯罪案件主动做好衔接工作,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。
四、认真贯彻执行区委、区政府关于规范审批、检查、收费、处罚行为的规定。
五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设立软环境建设意见箱和群众投诉举报电话,做到接案必查,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举报人。
举报电话:3714006 接待科室:检察院纪检组
建行通钢专业支行软环境建设公开承诺
一、对客户申办建行储蓄卡等业务,做到随到随办。建行“速汇通”业务做到即时到账。
二、收费标准:严格按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,进行对外收费。
三、经上级行批准,为签订上门收款服务协议的客户,提供金融服务。
四、如客户提出对单位职工开办代发工资的,将提供代发工资业务。
五、认真贯彻执行区委、区政府关于规范审批、检查、收费处罚行为的规定。
六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设立软环境意见箱和投诉举报电话,对违诺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,并将处理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给投诉人。
投诉电话:3713528 接待科室:办公室
二道江交警大队软环境建设公开承诺
一、教育全体民警“严格执法、热情服务”,在交通管理上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纠正违章,杜绝发生“三乱”现象。
二、建立三首制度和群众来信来访制度,为群众解难题、办实事,以群众满意为标准。
三、对外籍过境车辆违章要及时准确地处理,避免因处理其违章而影响当事人的经济利益,尤其是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运输急需物质的车辆及急救车辆,更要保证其车辆的畅通。
四、“122”报警电话24小时开通,昼夜有人接听。民警接到报案后,白天一分钟离开大队,夜间十分钟离开大队,根据路面、天气情况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。
五、对外地车辆在本辖区发生肇事的,要优先处理,使其尽量避免更大的经济损失。
六、认真贯彻执行区委、区政府关于规范审批、检查、收费、处罚行为的规定。对不兑现承诺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人员,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举报电话:3713876 接待科室:值班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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