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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审批听证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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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-01-06 15:50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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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
举行听证,不得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收取费用。
第十五条
本程序执行中的具体问题,由许可实施部门负责解释。
第十六条
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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