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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道江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制度
上传时间:2006-12-30
1、全体工作人员应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不在任何时候、任何场合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;
2、广大干部和党员要自觉遵守《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、《党章》和《公务员行为规范》等有关规定,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全体工作人员搞好廉政建设;
3、领导干部要自觉执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做到不漏报不误报;
4、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决执行上级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,自觉做到不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、礼物和有价证券等。对不能拒绝且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,应自觉申报登记上交;
5、不到服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,不得向服务单位私借公款;
6、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;
7、对违反廉政规定的人员,不论职位高低,都将严格按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党纪、政纪予以严肃处理。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;
8、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要发扬我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,勤俭节约,在全社会树立“中心”良好的廉政勤政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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